各分部、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2025年放寒假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部工作实际,现将假期相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1、寒假干部职工轮休时间:1月15日(星期三)至2月12日(星期三)期间,教师带薪休假,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轮休。2月13日(星期四)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轮休期间,各单位要合理安排人员值班巡逻。请各分部于1月13日12:00前,将寒假值班表报部综合办公室。
2、放假前,各单位应当根据学校要求及保卫部“五条禁令”、“十不准”等相关管理规定开展一次思想作风专题教育,要求干部职工遵纪守法,自觉做到自尊、自重、自励,保持严谨的生活作风,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净化“社交圈”、“生活圈”。要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禁止酒驾醉驾行为、防一氧化碳中毒、防电信网络诈骗等为重点,开展全员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保卫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严格执行“门岗制”。做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日常管理,加强寒假期间校门管控,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各分部要合理安排一定数量执勤人员,如出现突发情况能及时妥善处置。
4、放假前,各单位要对辖区内的安全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督导检查,对检查反映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若无法及时整改,应督促有关单位采取相应的防范应急措施并做好预案。对本单位的办公设备、办公室、门卫值班室、车辆、队员宿舍等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和环境卫生大扫除,做好极寒气候的应急防范工作。
5、协助各院(系)做好寒假期间离校、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督促宿舍与教室管理中心落实好学生宿舍值班员的安全值守检查工作,防止发生火灾等事故。
6、寒假期间,各分部要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严禁出现脱岗离岗、队员顶替值班现象,出警、巡逻必须佩戴执勤证,携带必要的警械装备,做好值班与检查登记。
7、加强校园面上的巡逻防控,及时清除各类非法张贴物、取缔校内路边临时摊点、维护交通秩序、对消防重点部位定期巡查、检查门岗及巡逻队员在岗情况、加强与各重点人员所在单位责任人的联系,确保安全。
8、做好假期校内各类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校园内如发生案件、事故和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实行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分管的部领导报告,遇到重大事情,必须及时向部长报告。
9、加强消防备勤工作,确保人员和消防车可随时出警。
10、全体保卫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适度参与体育锻炼。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要做好防护、及时就诊、规范治疗、科学用药、充分休息。可利用假期积极、主动接种新冠、流感、肺炎球菌等疫苗,增强体质和免疫力,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
11、严格请销假制度。寒假期间,主任以上干部离开武汉市区时,需经部长批准,并向部综合办公室报备;副主任(业务副主管)干部离开武汉市区时,需经分管部领导批准,并向部综合办公室报备;其他保卫人员离开武汉市区时,必须向分部(办公室)主任请假并做好登记备查。
12、落实专人加强巡逻车的安全管理。
13、寒假期间全体保卫干部职工必须保持通信畅通。
请各分部、办公室于2月13日17时前将本单位寒假期间的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部综合办公室。
保 卫 部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