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师生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11月21日上午,保卫部联合武昌区交通大队,在10月份文理学部开展联合行动的基础上,再次深化警校合作,在工学部网球场路口处设立宣传临检点,第二次开展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教育管理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校园交通事故的发生。
活动中,交警与保卫部干部职工在纠违与宣讲的同时,向师生发放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倡议书以及《武汉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1000余份,积极宣讲学校的管理规定,宣教过程中,着重讲解骑乘电动车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警示教育师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倡导师生文明骑行、规范停放。
发放并介绍《武汉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
交警引导同学进行安全骑行知识学习
同学观看电动自行车骑行宣传警示片
“同学您好,在骑行过程中请佩戴安全头盔”“同学您好,请不要违规载人,后排的同学请下车”。武昌区交通大队机动队队长王波带领12名汉警快骑队员,与保卫部交通办及二分部干部职工一起,对师生展开宣讲电动自行车“违法十必查”无牌上路必查、闯红灯必查、违禁闯行桥隧必查、逆行必查、不按道行驶必查、带棚打伞必查、违规载客必查、违停聚集候客必查、非法营运必查、行驶中接打电话必查的宣讲。共批评教育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行为92起,电动车违法载人行为39起。邀请学生一起观看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教育警示宣传片。倡导并要求违规骑行者在手机上完成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其道路安全意识。
予以拦停纠正违规载人行为
此次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宣教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师生安全文明驾驶意识,达到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