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师生向保卫部报警,称被校内流浪狗咬伤;同时,保卫部也接到同学投诉,称学生宿舍内有学生违规养犬。为规范养犬行为,加强犬类管理,11月4日至5日,保卫部联合珞珈山派出所,邀请武昌公安分局犬类管理工作人员进校执法,开展校内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收容违规犬只3只。
此次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区域包括我校文理学部、工学部,整治的重点是危害师生安全的烈性犬、流浪犬,学生宿舍违规养犬,以及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派出所民警、犬类管理工作人员和保卫部人员一道,对校园进行了巡查,发现犬主未办理养犬登记证、学生宿舍违规养犬等违反犬类管理规定行为的,耐心对犬主进行教育,督促犬主尽快办理登记手续,并对学生宿舍饲养犬只进行了收容。
此次收容的3只犬只,其中2只为流浪犬,1只为学生宿舍违规饲养犬只。这些犬只将被公安机关收容留验,符合办证条件的将予办证,被留检场所接收后也可以被认领、领养。
据珞珈山派出所民警介绍,根据《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犬的个人应“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并且《武汉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也明确规定“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因此,我校居住在学生宿舍的学生并不具备养犬条件。同时指出,校内还有一部分个人、单位养犬却未办理养犬登记手续,部分所养犬只也未进行狂犬病疫病检查。这些犬只被随意携带外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影响了其他师生日常生活,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校园秩序。
11月10日,珞珈山派出所将在我校保卫部一分部现场办公,为校内个人、单位所养犬只办理养犬登记手续,请还未办理手续的犬主积极办理登记。
保卫部在此呼吁,望校内犬主遵守《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望同学们严格遵守《武汉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自觉增强文明养犬意识,少一些随意、多一份规范,少一些自我、多一份责任,共同维护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综合办 郝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