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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管理暂行办法”逐步落地生根
时间:2018-10-19

        “您的车辆鄂A*****,在校内禁停路段违规停放已达三次,违停行为已被拍照取证并记录在案。依据《武汉大学校园内机动车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三条之规定,将被取消车辆校园通行授权七天。”10月上旬,7位我校车主陆续接收到了上述提醒短信,《武汉大学校园内机动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施行2个多月以来,我部针对校园交通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据《办法》相应条款作出了不同程度的处理,对校园内车主违规行驶、停放车辆行为从严进行了整治。

        9月20日,一辆红色小型轿车(车牌号鄂A45GU0)违规停放在工学部弘毅大道与桂园一路交汇路口处,造成校园交通出现短时拥堵。我部二分部执勤队员发现后,立即对该路段进行疏导,并对该车进行了锁车处理。我部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接到此违规报告后迅速联系武昌交通大队拖离该违停车辆,恢复了事发路段的通行秩序。

        经查,该车在今年4月份已曾在校园内因违停情节较为严重受到过锁车处理。因车主多次违规不改,我部对车主作出批评教育、要求其提交书面检讨,同时依据《办法》取消该车校内授权,并将该车纳入黑名单,永久禁止入校。

        《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我校校园交通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为确保《办法》知晓率,开学以来,我部面向师生,利用校内电子显示屏、广告栏、QQ群、微信群等多种媒介对《办法》的颁布实施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为全校二级单位上门送发《办法》,在家属区散发宣传告知单2500余张。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于9月在校园网上相继发布了《<武汉大学校园内机动车管理暂行办法>实施问答》、《关于外来公务车辆实行预约入校的通知》。《办法》实施以来,校园道路交通秩序逐渐好转,“文明行车、规范停车”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接下来,我部将进一步强化校园交通管理,以贯彻实施《办法》为抓手,着力整合校园车辆门禁系统、高清雷达测速监控系统、车辆违停视频监控系统等多种技术资源,加大对校园出入口及行车、停车秩序的监管力度,形成震慑力,使《办法》落地生根,见诸成效,努力打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交通办  姚竞文)

 

对违停车辆进行锁车处理

 

加大教育宣传力度